首尾條文

法規名稱:
一、內政部消防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及行政程序法
    第四十六條規定事項,特訂定本須知。
十四、附件:
  (一)內政部消防署檔案應用申請書
  (二)內政部消防署檔案應用審核表
  (三)內政部消防署檔案應用簽收單